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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6月12日星期四

集会自由 维护人民权力。

在联邦宪法阐明,国家人民拥有在不带武器进行和平示威,抗议国家政府政策的集会权力。但却被政府的法律或者警察所谓的“维护国家利益”为理由,而取消是项机会权力个人觉得有违宪法。

国际人权组织”人权观察”(Human Rights Watch)(2008) 认为,马来西亚政府禁止任何有关表达、集会和使用媒体权利的做法,将否定选民在3月8日享有公平选举的权益,疾呼政府尊重宪法,保障人民自由。

根据该组织的观察,马来西亚的法律与执法单位允许执政党自由竞选,却对在野党设下诸多限制。举例说,最近原任首相阿都拉巴达威在3月1日举行吸引二万名支持者的集会,不过,警方却多次刁难在野党的竞选集会。

2007年11月,一个由大约70个公民社会组织与政党组成的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(Bersih,简称净选盟),召集约四万人和平集会,以捍卫一个干净与公平的选举。警方却使用暴力,向和平请愿者发射催泪弹和混合化学物的水炮。

文告说,政府不时都会利用种族暴动的理由,来压制示威游行和对政府的批判声音。在2月16日,也即是阿都拉解散国会的三天后,警方使用催泪气和水炮来驱散大约200名前去和平请愿的印裔人士。相关人士皆为兴都权利行动力量(Hindraf)的成员,兴都权利行动力量不获准注册为政党,警方也多次拒绝他们和平请愿的申请。

当在野党领袖和公民社会组织批判政府阻扰他们召开集会时,一般的回应是在野党不守规则,阻碍交通。不过,当国阵反过来要会见其支持者时,相关问题就从来没出现过。

有点感觉到这是偏袒。当国家所有重员都是国阵掌控的话,国阵就是必胜的了。即使下届大选国阵失败了,不用紧,自己人好办,还是会继续执政。

另外,不寻常的选民册,以及其它大选议题,让人关注政府是否在选情吃紧的选区,操纵选举。尽管有时出现的只是各别的小错误,选委会和全国大选监督团的公正监督,仍然有必要推行。
净选盟已证明选民册严重不合理,他们发现在数个地区,大量的选民突然从一个选区迁移至另一个选区。根据净选盟,部分选民发现,他们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,从原来登记的选区转移到其它地区。

而且,在另一个案例中,一个选民发现,其登记地址已被改换成14年前的住址。有者揭发,尽管他们已修改注册地址,他们并不能够在新的住址选区投选。一部分人则发现,他们未曾登记为选民,名字却离奇地出现在选民册上。槟城一个选民前往登记时,才发现她在17个月大的时候就已经是合格选民了。部分利用邮寄方式登记的选民发现,登记程序尚未完成,无法让他们在来临的大选中投票。

那么奇怪的事情,是真是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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